“执行110+警务协作” 成功执结案例再+1
为破解执行难,通江县人民法院出新招
与通江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
《执行110警务协作机制(试行)》
开启”执行110+警务协作站“工作模式
目前,”执行110警务协作站“已在
通江县辖区各派出所挂牌运行
6月14日
铁佛法庭执行员
联合铁佛派出所民警
顺利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案情简介
通江县人民法院受理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刘某某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刘某某40000元。后李某某履行10000元,下余30000元一直未履行。2023年6月,刘某某向通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4日,李某某到铁佛法庭
查询其银行卡、微信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铁佛法庭执行员查询发现
李某某为6月13日所立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铁佛法庭执行员向被执行人李某某讲明情况,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法定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表示“法院要拘留就拘留,你们把我拘留起来容易,要想放我出来就不容易了。”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某态度恶劣,铁佛法庭执行员立即联系铁佛派出所,铁佛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协助执行,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拘传至铁佛派出所。
铁佛法庭执行员在铁佛派出所”执行110警务协作站“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慑于执行110警务协作执行的压力,主动提出和解方案,后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同意和解,此案达成执行和解。
来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