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是好心人,是我的救命恩人!感谢你们……”近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了司法救助申请人何某某的感谢电话。这源于今年通江检察院对何某某的深情救助。
原来,低保户何某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刘某某之妻,刘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先后到通江、巴中、成都多家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100多万元后医治无效死亡,肇事方无力赔偿。后来,何某某因丈夫去世失去生活来源,又罹患脑肿瘤在通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欠付医疗费用10余万元,家庭境况雪上加霜。今年2月初,何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因情况特殊,通江检察院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采用快报快审的方式,落实专组负责限期办结,创新落实“司法救助+N”协同机制,办案检察官主动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县人民医院和当地乡镇实施多元救助。县妇联安排专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咨询,县民政局将其纳入困境低保户妇女救助提高救助标准,县医院对其进行了部分医疗费用减免,当地政府对其实施了再次扶持和资金救济。对接相关部门督促加害方和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帮助其采用“水滴筹”等方式筹集社会善款,形成了“以司法救助为核心,多部门联合、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多元化救助格局。
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江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向通江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关注案件审批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及时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何某某手中,有效防止了何某某再次陷入困境。
去年以来,通江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切实提高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司法救助实效,助力困难妇女迅速走出困境,共办理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12件,占救助人数的46%,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元,占年度发放救助资金的53.7%。(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