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到群众身边——通江检察深入乡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为深化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6月16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借乡镇“赶场”契机,在麻石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法宝”和“利剑”,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保障。
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挂历、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群众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等,加强了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同时,鼓励群众勇于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到平安通江、法治通江建设中来。
本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共发放宣传册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次,宣传效果良好,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群众们纷纷表示,检察院送法到群众身边,真正走进了群众心里,将积极协助配合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有组织犯罪。
下一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和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报送单位: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张旭,审核领导:白永东
编辑:余雪连
通江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蜀ICP备18019757号-1 | 投稿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