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世界地球日。通江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来到诺水河镇铁厂河村5社(小地名药厂梁),实地查看该院检察建议督促被毁矿山补植复绿的生态修复林生长情况。
“检察蓝”守护“矿山绿”
“仅仅一年多时间,这些树基本都存活了,而且有的差不多有一米高了。”检察官喜不自禁走到一棵棵树旁,仔细查看树木的长势后说道。
2016年,通江县某建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资质的情况下,进入通江县某矿业公司位于诺水河镇铁厂河村5社(小地名药厂梁)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矿区采矿,在采矿过程中,因为越界开采和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70余亩土地资源遭受破坏。
药厂梁整改前
“这地方,2021年以前还是些采石场,整天机器轰鸣,山体裸露,尘土飞扬。我们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履责,要求毁林采石侵权人进行赔偿,对被毁林地补植复绿,恢复了生态环境。”站在药厂梁上,检察官介绍说。
第四检察部现场开展专项监督
空山新雨后,药厂梁山间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水汽,所到之处,鸟语花香,满眼新绿。山道两侧的山坡上,长着连片的桤木树和桂花树,树下,翠绿的三叶草密布其间,绿草如茵。山脚下复耕的土地上,蔬菜、庄稼也长势喜人。现时的药厂梁,已经看不到当年采石场的影子了。
如今的药厂梁满眼新绿
通江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涵养区,环境保护责任重大。通江县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补偿机制的运用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实践。实行生态环境“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促使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环境的“修复者”,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通江县检察院扎实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保护。先后开展黑臭水体、秸秆禁烧、生活垃圾等专项监督13次,参与非法开采、非法捕捞、养殖场非法排污等综合整治8次,督促复垦土地200余亩,放归野生动物130余只(头),整治河道弃土300万方,拆除养殖网箱125口,治理城乡黑臭水体15处,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800余吨,督促增殖放流7万余尾、补植树木1.2万余株、追偿生态修复金8万余元,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了检察元素。
报送单位: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张旭
审核领导:白永东